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对淫秽色情的界定
图片:
带明显的挑逗性质的;
泳装女性臀部面对镜头、做性暗示动作及表情的;
非人体类图片但全裸身体的;
露点及用很小遮盖物防露点的;
用朦胧的方式表达色情的;
穿着SM或**性质的衣物或**用品的;
故意走光的;
特写女性或男性下体的;
人体艺术等;
文字:
各类色情文学,卖淫、嫖娼、赌博信息等;
涉及政治, 胡乱军事特写,邪教类等;
视频:
国外禁播MTV;
带性暗示的广告片段;
三级及AV片中的诱惑性片段;
违法信息:
枪支弹药;
非法药物,如麻醉药,**;
私服发布等;
不能控制和管理 引导的论坛,留言本,交互讨论版
广告联盟;
不良SP通道;